关于公布商投集团纪检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09:18:32  

为畅通集团纪检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现将集团纪检信访举报电话和邮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受理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主要受理对集团各级党组织、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具体包括:

1.对集团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举报。

2.对集团党员干部及监察对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新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商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举报。

3.对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监察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的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

4.对集团各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推进各类部署工作任务落实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庸、懒、散、贪”问题的举报。

5.集团党员干部对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纪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6.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31-8253507(工作日工作时间)

举报邮箱:Stjtjbxx@163.com

来信请寄、来访请到: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综合保税区C兰州新区商贸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办公室523室,邮编:730300

举报信箱位置: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祁连山大道综合保税区C区商投集团正门1楼大厅东通道

三、注意事项

1.提倡实名举报,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公司纪检机构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实名举报的,将优先办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2.举报内容应客观真实、尽可能详实,包括被举报人信息、违规违纪事实的具体时间、地点、情节、证据等要素,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3.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对于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对于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投诉请求对于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投诉请求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中共兰州新区商贸物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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